建筑公司纪委成立外部协作队伍投诉(举报)中心以来,以保障外部协作队伍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宗旨,先后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投诉举报工作。
一是实行备案。要求基层项目单位成立投诉(举报)机构,公布举报电话和有标识的举报箱,建立举报台账,保持电话畅通,定期查看举报箱,并报公司备案。
二是分级管理。接到反映的问题后如实记录,对涉及民工工资、工程款支付、安全质量等七个管理问题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,对涉及管理人员吃拿卡要、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转交公司纪委处理,并提出办结时限,督促完成。
三是主动征询。针对重点项目定期召开劳务工作座谈会,了解劳务管理情况,主动听取外协队伍人员的意见和建议,并按照“抓小,抓早”的原则,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,避免纠纷发生。
四是责任追究。承办单位(部门)接到转办的问题后要及时核实情况,依规依法,认真处理,不留隐患,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。对于不及时、不如实处理有关问题,造成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,进而影响企业声誉的单位、部门和人员将严肃责任追究,给予相应处理。

2020-10-06

2020-09-09

2020-09-13

2020-09-09

2020-09-04